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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109年僑生鄧麗君金曲歌唱比賽

 

僑見君再來,尋找下一個巨星

 

(一)參賽對象: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09年畢業之在臺僑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二)比賽指定曲:參賽者自「但願人長久」、「小城故事」、「南海姑娘」、「夜來香」、「月亮代表我的心」、「你怎麼說」及「甜蜜蜜」等7首歌曲擇一演
唱。

(三)比賽階段:
1、報名送件及初賽:採線上方式辦理,由參賽者錄製整首指定曲演唱影片,於本(109)年9月21日上午10時前上傳至活動網站報名,將由專業評審自報名影片中
評選出15組進入決賽。

2、現場決賽:訂於本年10月7日下午1時至5時辦理,比賽地點為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松怡廳 (地址:臺北市臨溪路70號),採現場演唱方式進行,現場備有乙
台鋼琴可使用,若需其他伴奏方式則由參賽者自行準備卡拉帶或樂器參賽;參賽者須演唱與初賽上傳影片相同之曲目。

(四)獎勵辦法:
1、第一名:1名,頒給新臺幣10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並受邀至109年雙十國慶晚會中演出。
2、第二名:1名,頒給新臺幣6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3、第三名:1名,頒給新臺幣3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4、優選:3名,頒給新臺幣1萬元(稅前)獎金及獎座1座及獎狀1幀。

 

點選報名下一個巨星就是你/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