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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090929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09年12月30日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租)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遺失物義賣,義賣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黃小姐

 

序號 拾獲時間 拾獲物品 遺失物拾獲者 電話
182 0109/03/03 金錢 桂O慈 097****312
183 0109/03/12 金錢 孫O蔚 09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