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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9年第1次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

依教育部「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僑生可於取得實習機構的同意文件後,向學校提出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

有意申請之應屆畢業僑生
請備妥下列資料於5月20日(週三)前繳交至生僑組申辦
相關表格請至「僑外生畢業後在臺實習專區」下載(網址:https://bit.ly/35tuAt7)

應繳資料:
1.畢業僑生(含港澳生)在臺實習申請表-學生用
2.實習機構同意畢業僑外生實習證明書-學生用
3.實習機構相關證明文件
4.分發書影本、居留證影本、歷年成績單、推薦信或相關證明文件

詳情請參閱附件「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生僑組陳歆茹老師,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