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種子培育計畫源起
希望種子培育計畫係為使弱勢學生安心就學,不因經濟因素導致學習與發展受限,本校依不同學習需求,規劃提供助學金補助,並整合、開創輔導資源,推動「希望種子培育計畫」,計畫內容分別從經濟扶助、課業輔導、職涯發展、實習機會及就業媒合、服務學習等面向提供輔導協助。
- 本計畫補助對象包括下列在學學生(不含延畢、休學、在職專班學生)及報考本校招生入學考試學生: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以上1~4類需依教育部法令規定申請學雜費減免補助。
5.原住民學生
6.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7.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學生
8.懷孕學生或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以上學生申請補助前請先填寫資格認證線上表單
109年度第二學期本計畫執行項目:
措施 |
執行單位 |
內容摘要 |
(一)考試優惠 |
教務處 綜合業務組 |
【報名費減免】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報考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特殊選才招生依招生簡章規定給予全額或部分減免。 【面試津貼補助】 上述偏遠地區學生參加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特殊選才招生面試,補助交通費及餐費;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者,補助住宿費;檢具單據,覈實報支。補助以考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1名為限,支給標準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辦理。 |
(二)課業學習輔導 |
教務處 教學發展中心 |
【課業學習諮詢輔導補助】 希望種子學生參加教學發展中心課業學習諮詢輔導,於學期內完成12小時輔導時數,經輔導員評估考核後,學期末核予學習津貼 15,000元整。完成輔導之學生,若當學期成績排名達到全系前30%或該科學期成績進步達5%以上,可於下學期初申請獎勵津貼5,000元。 【自主學習活動補助】 2.參加教學發展中心學生跨領域學習成果報告,繳交已修習完成之雙主修或輔系70%學分證明,核予學習津貼15,000元。 3.參加教學發展中心My ET英語自學項目,每月完成8小時線上學習者,於次月核發學習津貼3,000元,完成16小時者,核發學習津貼6,000元。 *此項目以身心障礙學生優先核給。 |
(三)多元學習補助 |
學務處 希望種子計畫辦公室 |
【多元學習補助】 學期期間(3月至6月、9月至12月),完成學務處認證之課程每學期達到4場者,可領取補助款6,000元。 *希望種子計畫課程包括:職涯活動課程、原住民文化課程、服務學習課程等,相關認證課程公告於學務處網頁。(需完成至少一場職涯中心辦理之活動) *若申請人數超額將依家庭年收入所得排序。 *申請前需完成UCAN職涯性向評測(約10分鐘)及上傳個人履歷至職涯發展與實習/志工平台 (https://cd.nccu.edu.tw)始可領取補助。 |
(四)職業生涯培力 |
學務處 職涯中心 |
【報考與考取證照補助】 當學期報考證照者,可申請報考費用全額補助(惟單次補助額度上限為2,500元),當學期考取證照者,依本校專業檢定暨證照分級表分別給予考取證照補助。 【校外實習補助】 國外實習:每月15,000元 *獲企業錄取實習,並經審查通過獲得補助的同學,須於實習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辦理經費核銷。 |
(五)特殊教育學生生涯軌道學習輔導 |
學務處 身健中心 |
【生涯軌道學習輔導補助】 參與身心健康中心公告認可之生涯輔導活動並完成學習單者,經審核通過後核予生涯軌道學習輔導補助每場次1,000元,並視當年度核定補助經費調整補助額度上限。 |
(六)原住民族學生輔導 |
學務處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族語認證與競賽補助】 1.當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者,持初級測驗證書可申請補助5,000元,中級測驗證書可申請 10,000元,中高級測驗證書可申請15,000元,高級(含以上)測驗證書可申請 20,000元。(已使用該認證進行升學加成者不得申請) 2.獲得全國語文競賽之原住民族語社會組演說特優者,一年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可申請10,000元。 【原鄉服務學習補助】 1.當年度參與原鄉之文化健康站活動每週2次,每次2小時以上。服務時間以1個月為單位,每個月10,000元,每人以領取2個月為限。 2.當年度進行原鄉之國中小學童課輔陪伴每週1次,每次2小時以上。服務時間以學期為單位(以16週為原則),每學期可申請20,000元。 *申請方式:參與原鄉服務學習補助需事先經過辦理單位及原資中心同意,並於收件截止前提交申請書、服務學習計畫書及前一年度家庭綜所稅資料,以計畫書內容與家庭年收入狀況審核,獲核准補助之同學,完成後繳交辦理單位核章之時數記綠表與成果報告即可認列。 |
(七)藝文志工服務補助 |
學務處 藝文中心 |
【藝文志工服務補助】 每學期依校曆選課加退選期前至藝文中心申請藝文服務,每學期得申請乙次。期初參與藝文專業培訓3-4堂(約8小時),具有專業知能,始得參與藝文服務實作排班。服務實作總計達28小時(含培訓8小時+實作20小時),且學習態度良好通過考核者, 依藝中活動日程每月培訓或服務實作6-8小時為原則,按服務時數核發補助,每學期約可領取28,000元,並視申請人數及服務時數調整領取總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