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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第2學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12/31前申請, 2/26前繳件)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2月31日(五)
注意事項:
一、106學年起可不聘任校內指導老師,109.1學期及109.2學期皆未曾繳交「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書」者視同不聘任。
二、109.1學期社團評鑑乙等(含以下)之社團停止校外指導老師指導費補助一學期(109.2學期)。
三、社團指導老師聘期為一學年,上學期若已繳交者原則上本學期仍在聘期內,但若有停聘、新聘、改聘之情形須請社團負責學生於12月31日以前告知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校外指導老師須先告知老師之姓名、身份證字號、西元出生年月日),新聘、改聘且須另於下學期開學第一週2/26(五)前繳交「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書」,校外部分再加「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身分證影本及帳戶影本予所屬輔導老師。
*相關法規及表單請參閱附件
課外組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
學術性社團 何麗君 62238 丘宇珊62235
藝術性社團 張富珍 62236 (110/1/1起為 楊珮琪 62239)
體適能社團 許雅淳 62231
聯誼性社團 林純邑 62232
服務性社團 許程妤 6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