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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30日臺教高(四)字第 1152201313 號函,修正發布「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本補助之目的係為落實友善關懷與月經教育,提供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由學生自行運用於購置各類生理用品、緩解生理不適或清潔用品等。

三、補助資格:(須生理女即身分證字號第二碼為 2)

      本項補助資格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第1類:當學期領有教育部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者。

     (二)第2類:當學年度申領本計畫助學金且當學期完成註冊者。

     (三)第3類: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認定青(少)年家庭照顧者並經學校輔導審認之不利處境學生。

     (四)第4類:其他經學校認定為不利處境學生且有多元生理用品補助需求者。

四、名單來源:

     (一)第 1、2 類資格名單: 依教育部每學期公告期程,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項下之「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系統」產出名單,考量學生可能同時就讀

          不同學制或學校,爰續由學校於系統上確認名單後,再行發放補助款。

     (二)第 3 類資格名單: 由衛生福利部每年 2 次專案造具「經該部認定青(少)年家庭照顧者名 冊」提供予教育部,續由教育部轉請學校依 115 年 3 月 24 日臺教學(一)字第 1152801124 號函

          提供名冊內學生相關輔導支持及資源轉介服務; 另請學校確認學生經期需求後,納入第 3 類資格名單,並依系統作業期程辦理資料上傳、確認及發放補助款。

     (三)第 4 類資格名單: 由本校訂定「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申請表」,申請人填具表單並經所屬院系所學程主管、導師或學安組輔導人員等有關單位教職員認定學生為不利處境且

          有多元生理用品補助需求者,於會簽後送生僑組陳請學務長核定之。並依系統作業期程辦理資料上傳、確認及發放補助款。

五、補助額度與發放方式:學生發放當學期在學者(不論學生當學期在學時間長短),每生每學期核發1,200元(包含寒暑假);同一學期同時具第三點各項資格者,僅得擇一資格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