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就業獎勵計畫申請說明

  • 凡本國籍 29 歲以下,且於本校 109/9/1-110/9/30 期間畢業之學生,於 109/1/15 起至 110/9/30(含)前就業於全時按月計酬工作,加保同一雇主滿 90 日者,即可申請勞動部「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穩定就業最高可領取 3 萬元。
  • 詳情可電詢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 分機 1460、1464
  • 計畫資訊:https://reurl.cc/VE4O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