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中文圖書採購業務,應依『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定,請查照。

 
一、文化部函「機關辦理中文圖書採購業務,應依『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定,以不訂底價或固定價格給付之最有利標為決標原則,並免收押標金」一案,轉請查照辦理。
 
二、檢附「文化藝術採購辦法」及「藝文採購作業參考手冊」供參。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鄧先生,電話:02-8512-6477、電子信箱:信箱:liyanteng@moc.gov.tw
 
三、附件: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