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麥側攤位之替代空間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校於麥側攤位1-5設置熱像儀站,導致已借用社團無法使用場地,本組商請事務組開放集英樓南側屋簷下空間,提供同學進行社團擺攤活動。

開放地點如下圖示: 

此空間可以擺設2個攤位,場地借用系統開放為14、15號攤位,以原借用1-5攤位之社團優先使用。

並請遵守事務組戶外空間管理辦法:請注意音量維持校園寧靜與整潔,嚴禁使用明火、冷光火,或噴灑易燃物、粉末等產生火花之活動。

 

※本組重申本廣場攤位使用對象為本校學生社團,學生社團每次得申請借用一個攤位,各次借用期間以當週五天為限,每學期至多借用二次

並請遵守使用事實應與申請登記內容相符,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汙損或破壞場地,如有損毀,申請借用者應負賠償責任,不得於借用之折疊桌上放置易燃物品及烹煮食物,不得使用大聲公、擴音機或其他製造噪音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