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自然科學藝術廊道展覽申請」相關訊息

展覽申請簡章要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開放申請。
(二)展覽地點:本館第三(西屯路)停車場地下1樓自然科學藝術廊道(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三)展覽期間:每檔期以3個月為原則。
(四)作品性質:不限,攝影、繪畫、藝術創作、景觀建築、工業設計、園藝造景等均可。
(五)費用:非營利或無商業行為者免費使用場地並提供掛勾、燈具等設備。
(六)聯絡人:鍾先生,電話:(04)2322-6940 #762,電郵chungnmns@nmns.edu.tw 。
 
實際申請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