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08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相關訊息

一、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為推展藝文展覽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展出,提供民眾新穎的展覽活動,爰規劃辦理「108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二、 本計畫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本處網站
三、 本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人葉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

計畫海報與報名簡章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