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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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年度「城市百寶盒」才藝展演活動 相關訊息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08 年度「 城市百寶盒」實施計畫


壹、 目的:
為鼓勵本市青少年學生勇於展現自我, 透過開放平臺讓具有藝文、音樂及特殊才藝之青少年學生相互交流, 一展長才, 樂於分享, 同時為市民提供假日休閒及藝文薰陶的好去處,特辦理本計畫,以強化本處場館使用效率並達成推動青少年自我發展之目標。

貳、 辦理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參、 活動對象:

一、 表演團體: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各類學生才藝社團。
二、 參加對象:一般民眾。

肆、 活動時程:
開放各校學生社團登記於週六或週日下午 2 時至 4 時表演(得視節目型態微調),每月以 3 場次為上限, 場地使用依本處規定課室活動及表演團體預登時間排定。

伍、 活動地點: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1 樓圓型展覽區或 1 樓大廳

陸、 執行方式:
ㄧ、 由本市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提出申請(同時上場演出人數以 5 人為原則)。
二、每次表演時間計 2 小時, 表演內容及演出休息時間由演出團體自行發想、主持、排程。
三、 演出者每人核發新臺幣 500 元(含交通費、器材搬運費、材料費等),每團以新臺幣 2,500元整為上限。
四、 演出學生如有需要,得依實際演出時間核發公共服務時數,每次(含彩排)以四小時為限。
五、 表演團體所需專業器材及相關用具請自備,本處提供麥克風、音箱、音源線、桌椅等基本設施。
六、本處 1 樓大廳為民眾出入場域,考量他人使用及環境維護, 請避免表演擊鼓等打擊樂器及使用明火之表演內容。

柒、 報名方式:
一、 採網路報名(
https://www.tcyd.gov.taipei/), 報名期限至 108 年 2 月底止。
二、 各校社團以一學年申請一次為原則,報名時請註明希望演出時間,本處將依報名先後順序登記並協調演出場次, 確定日期及配合演出事項另行通知。

捌、活動洽詢: 2351-4078 轉 1715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