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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4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開放104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受理時間2月22日(一)至3月3日(四)
上午9點至下午5點,請把握時間申請。

可採用紙本或網站申請,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如下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站:https://ezwp.wda.gov.tw/
網站操作與注意事項請參考最新消息網頁。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為105年4月1日至105年9月30日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申請,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