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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清寒僑生健保補助審查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清寒僑生健保補助審查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已申請過者及102年之前即來台就讀僑生免再申請※
截止日期:
105年3月4日(五)【一年級僑生(含研究所)】
105年2月24日(三)【二年級以上僑生(含研究所),請務必先行來信申請且勿先繳學雜費,以避免溢繳健保費用,未事先申請,恕無法受理收件】
申請資格及辦法如附件
**如有清寒証明正本請檢附正本。
**已拿清寒正本申請清寒助學金者,可繳交副本,並於繳交時告知
相關問題請洽陳小姐(分機63011,E-mail:phch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