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助學】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

       北市勞動局為協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失業家庭經濟負擔,讓失業家庭能安心過好年,自108年2月1日起至4月1日止,受理失業勞工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

       申請人只要符合設籍臺北市(如申請人係與設籍臺北市之國民結婚,且依法獲准居留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非自願離職期間為107年10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申請人及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5,000元、私立高中職1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1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6,000元。

       符合資格的民眾,申請時請備妥申請書﹙須黏貼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並附上在學子女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及配偶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戶口名簿影本,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

       勞動局提醒,請民眾把握受理時間,申請書可至勞動局或臺北市各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https://bola.gov.taipei/業務服務/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相關訊息亦可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轉331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