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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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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107年研究所專案生活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4/2截止)

107年度專案研究生生活助學金

 

申請資格: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之本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申請期限: 107年3月27日(二)至4月2日(一)止,逾時恕無法受理。

 

申請方式:填寫「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僑組辦理。

 

核定名額: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執行方式:每生每月核發金額,碩士生為新臺幣12,000元、博士生為新臺幣16,000元,核發至預算用罄為止,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8個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07年經濟弱勢研究生奬助學金專案計畫」 (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