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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僑生】106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開放106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受理時間2月26日(一)至3月9日(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請把握時間申請。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站:https://ezwp.wda.gov.tw/(限用IE瀏覽器)
,網站操作與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主要為107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上次工作證效期至3月底者)
上次工作證效期非3月底或未申請者,可視需求填寫許可時間(如107年2月至8月),並提早送件。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辦理,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1。

 

可採用紙本或網路,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