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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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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辦理儘後召集之延長修業學生接獲召集令,得開立證明書免除召集。

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050024049號函,辦理儘後召集之延長修業學生接獲召集令,經學校教務單位確認有修業之事實但尚未辦理註冊者,得開立「大專校院延長修業學生免除教育、點閱、勤務召集證明書」以免除該次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