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生僑組)
【僑生】104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104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開放統一申請受理,受理時間9月9日(三)至9月18日(五)中午12點,請把握時間申請。(9月14日前送件者,將於9月15日寄至勞動部職訓局)
欲申請之同學請備妥下列文件於申請期限內送交至生僑組辦理:
(1) 申請書(可至生僑組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2) 學生證影本(黏貼於申請書上,並至註冊組加蓋104-1註冊章)
(3) 居留證影本 (居留期限至今年9月30日截止者,請持完成延期之居留證辦理;持居留入出境證
者,如有辦理延長請含加簽部分)
(4) 護照影本
(5) 100元現金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為104年10月1日至105年3月31日。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申請,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請完成104-1學期註冊繳費與居留證延長作業,再行辦理工作許可申請。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僑生】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條文修正重點
港澳生同學
104年6月17日公布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業於7月3日施行,重點如下:
香港或澳門同學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依規定罰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如於逾期居留30日以上,應於繳納罰款後並申請出境證出境,在回臺重新申請居留。
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停留或居留者,由內政部移民署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問題,請向生僑組陳小姐(分機63013)詢問。
【僑生】僑生役男相關規定
依憲法與兵役法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男子,於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前,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且無論是否戶籍遷出國外或另具有他國國籍,其入出境臺灣地區應持中華民國護照。
持外國護照入境之僑民役男仍以其入出境紀錄列計在臺居停留期間,持外國護照入境未具僑民身分者雖具雙重國籍仍以一般役男列管,依法應徵兵處理時,即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具有役齡男子身分之僑民,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以申請人取得僑務委員會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或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我國護照者認定之,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自返回國內之翌日起,屆滿1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返國就讀學校在校之學生,在符合緩徵條件之期間(在學期間),不列入「屆滿1年」居住時間計算;請於開學兩周內填繳「兵役調查表」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學務處生僑組兵役業務承辦人傅小姐(分機62226),將協助辦理緩徵。
已完成緩徵同學如需申請短期出境,可至內政部移民署點選「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填妥申請表點選「確認」鍵,如出現「已許可」訊息即表示已完成申請,可立即列印核准文件;出國時,攜帶護照連同已列印之核准文件即可順利辦理出境。若顯示「不予許可」則表示你的兵役緩徵可能有問題,請儘速至生僑組查詢並補辦手續。
畢業或離校後,緩徵原因消滅,應檢附歷年成績單及畢業證書或離校證明,向內政部移民署所屬居留地服務站辦理出境許可。但畢業或離校後,如已無具僑民身分者,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以上,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63013)或傅小姐(分機62226),謝謝。
相關資料詳見附件 :
1. 2014僑生手冊_僑生兵役
2.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3. 兵役調查表
4. 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welcome.htm)
4-1.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https://niioa.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soldierApply/soldierApplyForm.action)
4-2.僑民役男在臺服役之相關規定(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707&ctNode=29665&mp=1)
5. 僑務委員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http://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1468&pid=9429)
【就貸】10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及申貸流程
國立政治大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規定及申貸流程
一、申請就學貸款要件
1.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提供全額補助。
2.家庭年所得總額114萬至120萬元之間,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提供半額補助。
3.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上,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自行負擔全額利息。
二、具減免身份者申請就學貸款
1.具減免身份或請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請務必辦完減免手續後,就減除後之金額申請貸款。
2.請領教育補助者,請申貸減除後之差額。
3.已享受全部公費者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貸。
三、就學貸款申貸流程:
(一)不申貸學分費者(含一般大學部學生、碩博士生未貸學分費者)
1.第一步:在校生請於104年8月10日後,新生請於104年9月3日後,登入本校愛政大網頁(本校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財務服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填寫「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 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
2.第二步:資料送出後,請同學將1.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單與2.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兩份文件列印下來;並繳交不可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信用卡或超商繳費)。
3.第三步: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同學可直接登入本校就貸系統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之連結或直接上北富邦網站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cSrv/html/pages/jsp/index.jsp
),依「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上之內容填寫資料,並列印「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將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攜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對保時間:104年8月10日至9月18日止。
4.第四步:攜帶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3.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收據、4.戶籍異動者需攜帶戶籍謄本,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
繳件時間:104年9月14日至9月18日止
(二)申貸學分費者(含延畢生、選修輔系、教育學程、碩博士班申貸學分費者)
1.第一步:104年9月18日前,請先上本校網頁填具「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確定可申貸金額後送出資料(請務必於註冊截止日前上網登記,否則會被列入未註冊名單)(本校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財務服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
2.第二步:加退選課後並計算出「學分費」後,請同學於9月24日至10月2日將1.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單與2.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兩份文件列印下來;並繳交不可申貸費用(可至第一銀行、轉帳、信用卡或超商繳費)。
3.第三步: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同學可直接登入本校就貸系統上「台北富邦銀行網站」之連結或直接上北富邦網站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scSrv/html/pages/jsp/index.jsp)
,依「政治大學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上之內容填寫資料,並列印「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將1.政治大學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與2.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三份,攜至台北富邦銀行各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註:9月底前全省富邦銀行皆可對保,10月1日至2日僅限「木柵分行」與「消金作業中心(近捷運雙連站)」可對保。
對保時間:104年9月24日至10月2日止
4.第四步:攜帶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3.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收據、戶籍異動者需攜帶戶籍謄本,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
繳件時間:104年9月28日至10月5日止
四、就學貸款項目
以本校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及「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為依據,包括學雜費、平安保險費、校內宿費、書籍費(教育部規定 3,000元)、學分費、校外宿費(本校校外住宿費最高申貸額度為34,000元)、生活費(僅限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並已辦妥學雜費減免之學生,中低入戶每學期2萬元為上限、低收入戶每學期4萬元為上限)等。
本校書籍費、校外住宿費與生活費撥款時間約為註冊截止日後起算兩個月。
※前列項目如有疑問,請電洽生僑組業務承辦人傅小姐(02)29393091轉62226。
五、對保
1.申請就學貸款以學生為申請人,家長為保證人。如已婚,配偶為保證人。
2.學生未滿二十歲,保證人由父母共同行使,其中一方未能出面,可檢附印鑑證明,填具授權書(自行至富邦銀行網站下載),委託另一方辦理。若父母為保證人其年滿七十歲以上者,應另加覓適當成年人作連帶保證人。
3.若保證人無法親至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可出具經住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公證之「就學貸款保證書」(請自行至富邦銀行網站下載);或檢具距申貸日前六個月內之父母印鑑證明暨經父母加蓋印鑑證明章之「就學貸款保證書」,交由學生攜至銀行辦理;或另覓適當之成年人擔任保證人,需出具在職證明、財力證明或扣繳憑單等。
4.同學前往銀行對保並不表示就一定能貸到款,需由學校將申貸者資料送教育部進行家庭年度所得審查,若有不符規定者需即時補繳學費。
六、對保需備之相關證件
1.新申貸者:
最近三個月之1.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供銀行存查(申請人及保證人如不在同一戶,請分別準備)。2.申請人及保證人身分證、3.印章、4.註冊繳費通知單及5.上本校網頁填具「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6.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等,一併攜至銀行辦理對保。
2.在校學生續辦者:
攜帶申請人1.身分證、2.印章、3.學生證、4.註冊繳費通知單、5.本校「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及6.本學期新填之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一併攜至銀行辦理。
已簽立就學貸款總額度借據且保證人不變者,請持前次「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前往富邦銀行對保即可(保證人可不必前往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分行地址及電話一覽表(請按此連結) http://osa.km.nccu.edu.tw/xms/read_content.php?id=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