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中午休息時間公告

為照護行政人員健康及落實勞基法修法意旨,自本(106)年7月1日起,中午休息1小時如說明,特此公告。

說明:

一、依據本校人事室106年5月31日政人字第1060014309號函公告辦理。

二、自本(106)年7月1日起,每日工作8小時,中午休息1小時,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1.上班簽到時間:上午8時(彈性30分鐘)

    2.中午休息:1小時

    3.下班簽退時間:下午5時(彈性30分鐘)

    4.例外情形:非屬前開正常班者,每個工作日仍應維持工作8小時,中間休息1小時。

三、配合前開規定,學務處自本(106)年7月1日起調整中午休息1小時,各組(室/中心)視業務需求,則另行公告調整

四、上開時間如有異動,學務處將另行公告於本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