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09年5月12日(二)至13日(三)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 宿舍申請→108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請於109年5月19日(二)至20日(三)至住宿組(風雲樓二樓住宿組生僑組聯合辦公室)紙本登記,並於5月20日(三)前現金繳費始完成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15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二、住宿區塊:

現住宿生以居住原寢室為原則;另開放自強十舍單雙人房為暑期住宿區域供非現住宿生及修習專班課程使用,分配數量視屆時空床數而定,額滿為止。

三、暑期住宿期間

暑期住宿時間自7月1日(三)至8月31日(一)中午12時止;現住宿生如有更換寢室者,可於109年6月30日(二)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有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831()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程序。

四、繳費期限:

現住宿生申請暑宿者可於10968()起至612(),至學雜費繳費專區或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非現住宿生申請者,請於登記期限內完成繳費。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6月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五、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一) 暑期宿費依108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如不住宿者,請於109年6月30日(二)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後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09年630日(二)中午12時前離宿; 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二)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 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核章,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三)108學年畢業生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程序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至109年8月底。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