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1/8更新)

目前空出之床位:

23床,莊敬內舍四人房7床,莊敬外舍雙人房10床,自強10舍雙人房6床。
36床,莊敬內舍四人房6床,莊敬外舍雙人房3床,莊敬外舍四人房8床,莊敬九舍四人房7床,自強九舍D區雙人房10床,,自強10舍雙人房2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入住一週內繳至服務台。

 

一、資格:8月底限制區候補男生序號57~82號共26人(為加速候補作業加開3人次,如床位選盡,可列為下批候補前優先候補),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75~208號(補完)。


二、時間:109年1月16日(四) 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108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1月20日以後列印更新後的註冊單。

(如同學已先行繳納無住宿費之註冊單,則需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人工作業領取繳費單後以現金至出納組現金繳納住宿費)

 

四、戶籍查驗:(非限制區同學需繳交者請參考下列說明)

(一)107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入住日期: 持繳費單收據及列印床位資料,可於2月1日後至舍區服務台辦理入住手續。

 

七、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八、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