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04學年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結果公告

莊敬舍區床位分配表請見附件一,自強舍區床位分配表請見附件二。

 

注意事項:

一、繳費時間:6月2日(四)9:00~3日(五)16:00止,到住宿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完成繳費後,始完成程序,未完成者視同放棄申請,延遷費由6月27日(一)起連續計算,1日150元;已繳之費用若不住不得申請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三。

 
二、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25日(六)~26日(日),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26日(日)14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搬遷至延遷床位

 
三、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1.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04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完成寢室檢查後,至宿舍櫃台簽名,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有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及追繳相關費用外,將視情節輕重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2.申請延遷者須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