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班】105 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申請須知

國立政治大學105 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住宿年限尚未屆滿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 曾任宿舍自治幹部經考評達80 分以上且已屆滿住宿年限者,可延長住宿一年。
(三) 以下住宿生不得申請續住:
1.已達規定之住宿年限者:
博士班:101 學年第1 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3 學年第1 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期滿欲申請候補者,請於8月9日(二)至14日(日)上網登記,屆時請留意相關公告。
2.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相關事宜將於6 月另行公告。

 

二、申請方式:
(一) 請上網申請,申請路徑:政大首頁→iNCCU 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 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5 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申請。
(二) 曾任宿舍自治幹部(宿服會及志工團)經考評達80 分以上且已屆滿住宿年限者,無須上網,請逕至住宿輔導組進行紙本登記。

 

三、申請期限:
5月11日(三)0時至5 月16日(一)24時止,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下學年不住宿。

 

四、續住申請成功後之住宿效期:
本次續住為105學年之住宿申請,如欲申請暑期住宿者,請於105 年5 月17日(二)至5月20日(五)線上登記,詳見104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五、104學年期末離宿檢查及搬遷:
(一)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須清空。
(二) 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須於105 年6 月30 日(四)中午12 時前離宿,且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便檢查後提供暑宿或暑期營隊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六、其他:
已申請續住下學期者,下學期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儘早填寫「住宿生退宿申請表-學期前」繳至住宿組,以免衍生相關之行政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之進行。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