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9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4,其中莊五舍1床,自十舍AC3(1~4樓,1床單人房,2床雙人房)

:15,其中自九舍14(新生區床位),自九舍D1床。

    本學年因大一新生女生住宿申請減少,故新生區部份未分配之床位將提供給大二以上之舊生女生候補,住宿舍區為自強9舍。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即日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9月登記候補男生序號40~43號,紙本候補女生6-23號。

 

二、時間:1015()8:3017:00

選填方式:直接至住宿組紙本選填空床,先來者可先選床位;並請於當日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未完成上述手續者,視同放棄床位。

入住日:本次候補到床位之同學最快可於繳費完成後入住。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同學請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方可入住,繳費期限最晚至101517:00止。

 

四、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411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相關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