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2月為因應學生住宿業務之成長,住宿輔導業務自「生活輔導組」獨立出來,主要業務負責學生住宿相關事宜,以訂定合理宿費,維持宿舍收支平衡,提升宿舍之質與量為目標,致力推展宿舍多元文化與住宿學習教育,為學生打造另一個溫暖舒適的家。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士班宿舍申請碩博班宿舍申請退離宿程序宿舍硬體導覽宿舍場地借用等;校外租賃網提供即時實用的校外租屋資訊;新生書院則帶領新生為自己擘劃豐富多元的未來。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陸生社團輔導

 

               社團照片

社團名稱

社團簡介

 

 

陸生聯誼會

政大陸生聯誼會成立於2012年,由本校陸生學位生組成。該會宗旨是為服務來自大陸地區之學生、促進各地區陸生間的相互交流,協助陸生順利融入校園生活。陸聯會每年規劃許多活動,如迎新、送舊、講座、文化參訪等,近年亦積極舉辦徵文比賽、讀書會、臺陸交流、體育競賽等活動。希望透過各類活動,凝聚同學情誼,增進同儕間聯繫交流,並豐富校園多元文化。

 

休(退)學退費標準

法令依據: 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5條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辦理。

( 退 ) 學日程

退費標準

繳費截止日()前完成休(退)學程序。

學雜費全額退費(不含學生平安保險費)
(
宿費等退費請詳閱注意事項 4 5 6)

繳費截止日次日起至學期1 / 3退費基準日完成休(退)學程序。

退2 / 3學雜費 (不含學生平安保險費)
(
宿費等退費請詳閱注意事項 4 5 6)

學期1 / 3退費基準日次日起至學期2 / 3退費基準日()完成休(退)學程序。

退1 / 3 學雜費(不含學生平安保險費)
(
宿費等退費請詳閱注意事項 4 5 6)

逾學期2 / 3退費基準日申請休(退)學。

學雜費全數不予退還。

注意事項:

1.學生於繳費截止日前辦理休(退)學,不需繳費,直接辦理即可。但欲參加學生平安保險者,需繳交平安保險費,並影印繳費單據乙份給生僑組學生平安保險承辦人 (除退費外,休(退)學相關問題請洽行政大樓四樓教務處註冊組,代表分機 63279)

2.學生未於本校登錄入帳帳戶者,請攜帶本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至行政大樓五樓總務處出納組登錄,以利辦理退費(登錄帳戶及入帳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出納組,分機62123)

3.學生完成休(退)學程序後,學務處生僑組將依註冊組學籍資料及出納組繳費資料主動退費,學生不需親自到生僑組辦理,退費款項會直接匯入學生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退費款項不含宿費、住宿保證金、僑生及外籍生健保費,另學生於休學當學期仍受學生團保之保障,故平安保險費不退費)

4.宿費及住宿保證金退費,請填妥退宿申請表,並至宿舍區檢查寢室後,再到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住宿組辦理退費(宿舍相關退費問題,大學部請洽分機62222,研究所請洽分機63251)

5.僑生、外籍生健保費退費請分別至學務處生僑組(分機63013)、國合處國際教育組(分機62040)辦理。

6.退費基準日依據本校各學年行事曆日程辦理。

 

研究生提前畢業退費標準

法令依據: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教務處101年2月16日政教字第1010002225號函公告之碩博生註冊及申請畢業退費比例表辦理。

學生畢業時間

退費標準

註冊日之次日起至繳費截止日

完成畢業離校程序者

學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退還2/3

雜費全部退還、平安保險費不退還

繳費截止日次日起至學期1/3

退費基準日完成畢業離校程序者

學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及雜費退還2/3

平安保險費不退還

學期1/3退費基準日次日起至

學期2/3退費基準日()完成

畢業離校程程序者

學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及雜費退還1/3

平安保險費不退還

逾學期2/3退費基準日完成

畢業離校程序者

所繳費用不予退還